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厂、部:
根据《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要求,特制定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政府监管部门通知,及时启动《预案》,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中蓝哈石化发[2017]42号)废止。
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
2019年9月30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哈石化公司重污染天气响应工作,减少污染物排放,履行社会责任,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 年修订)
《关于贯彻落实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有关工作的通知》(哈污染应急[2019]20号)
《哈尔滨市工信局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部门预案》(2019年修订)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哈石化公司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专项方案,适用于哈尔滨市范围内发生重污染天气情况下公司的响应及应对。
本预案所称重污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质量达到5级及以上污染程度。
本预案所称AQI指数(空气质量指数),是指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为全市所有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AQI日均值数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全力组织重污天气应对工作,加强工作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成立哈石化公司重污天气响应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林
成 员:孟宪忠、杨海军、谭文革、薛 冰、韩大鹏、张 斌、冷洪彬
领导小组职责:
1、切实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主体责任,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应急响应工作。
2、综合协调应急响应工作。
分厂职责:
1、负责应急响应的具体实施。厂内具体响应程序由分厂自行制定,必须明确厂内分工,严格落实响应内容,不得无故延误响应,如遇特殊情况,须提前由分厂厂长向重污天气响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必要时可如召小组会议计论。
2、操作方案“一厂一策”公示牌,由分厂负责安装在厂区入口等显要位置,及时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
采购部、销售部、物流仓储部职责:
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原料、产品进出厂及车辆的管理。
生产技术部职责:
统筹安排生产计划并下达生产指标。
安环质量部职责:
1、根据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支持。
2、负责对分厂落实响应措施进行检查考核。
三、预警分级
按照《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保大气函〔2018〕875号)有关规定,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0以上为空气质量重污染,将重污染天气划分3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三级(黄色)预警、二级(橙色)预警和一级(红色)预警。
1、三级(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小时均值达到500将持续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连续两日6时至20时AQI均值大于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2、二级(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小时均值达到500将持续16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3、一级(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大于3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1、当大气污染程度为三级(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大气污染程度为二级(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大气污染程度为一级(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应急响应
1、响应方式:分厂实时关注政府监管部门发布的空气质量预警信息,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报告分厂厂长,分厂厂长通知启动应急预案,针对不同响应级别,下达减排指令,同时通知生产技术部、采购部、销售部、物流仓储部按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当分厂接到响应升级、降级或解除预警信息后,由分厂厂长结合实际情况,下达恢复指令,同时通知生产技术部、采购部、销售部、物流仓储部。
2、响应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对响应措施应在确保各生产装置安全稳定的前提下,按照有效性、可操作、可考核的原则,最大程序减少污染物排放。
(1)Ⅲ级响应措施
分厂组织对生产装置优化调整稳定运行。
一厂苯酚装置,零号氧化器(R100)、一号氧化器(R101)、二号氧化器(R102)、三号氧化器(R103)进风量在实际运行基础上分别降低10%。
一厂三台锅炉,F851A/B、F852分别降低负荷5%,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10%。
二厂苯酐装置投料量在实际运行基础上降低10%。
应控制施工扬尘。采取禁止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渣土车运输、土石方作业等措施。
(2)Ⅱ级响应措施
分厂组织对生产装置优化调整稳定运行。
一厂苯酚装置,零号氧化器(R100)、一号氧化器(R101)、二号氧化器(R102)、三号氧化器(R103)进风量在实际运行基础上分别降低20%。
一厂三台锅炉,F851A/B、F852分别降低负荷10%,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20%。
二厂苯酐装置投料量在实际运行基础上降低20%。
(3)Ⅰ级响应措施
分厂组织对生产装置优化调整稳定运行。
一厂苯酚装置,零号氧化器(R100)、一号氧化器(R101)、二号氧化器(R102)、三号氧化器(R103)进风量在实际运行基础上分别降低30%。
一厂三台锅炉,F851A/B、F852分别降低负荷15%,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30%。
二厂苯酐装置投料量在实际运行基础上降低30%。
六、通讯保障
各部门负责人及具体业务人员必须保持通讯通畅,如负责人和联络人员通讯方式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领导小组。相关部门通过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实时关注政府监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严格杜绝迟报、延误响应现象发生。
SMP/ZLH
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一厂
一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编号:SMP/ZLH-ZX/AH-01-01/2020
版本号:A2
编制: 张亮
审核: 王洪伟、赵俊铭、全凤毅、陈兆辉
张军、于志勇、邹积文、韩奇言
批准: 张斌
发布时间:2020年1月16日
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一厂
为切实做好我厂应对重污染天气响应工作,减少污染物排放,履行社会责任,特制定本《应急预案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
《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
《关于贯彻落实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预案(2019年修订)有关工作的通知》(哈污染应急[2019]20号);
《哈尔滨市工信局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部门预案》(2019年修订);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一厂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专项方案,适用于哈尔滨市范围内发生重污染天气情况下企业的响应及应对。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公司成立一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小组,组长由张斌担任,成员包括王洪伟、张亮(驻场监督员)、韩奇言(信息联络员)、全凤毅、赵俊铭、陈兆辉、张军、于志勇、邹积文。
响应小组职责:负责应急响应的具体实施。
驻场监督员职责:负责督促检查应急响应工作落实。
信息联络员职责:负责预警及应急信息的沟通与通知。
车间主任职责:负责具体落实应急响应措施,达到相应级别响应措施的减排要求。
三、预警分级
按照《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保大气函〔2018〕875号)有关规定,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0以上为空气质量重污染,依据环境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我市重污染天气划分3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三级(黄色)预警、二级(橙色)预警和一级(红色)预警。
1、三级(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小时均值达到500将持续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连续两日6时至20时AQI均值大于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2、二级(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小时均值达到500将持续16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3、一级(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大于3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1、当大气污染程度为三级(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对;
2、当大气污染程度为二级(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对;
3、当大气污染程度为一级(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对。
(二)响应程序
信息联络员接收到工信部门或环保部门通知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信息(政府相关部门建立的微信群内发布的相关通知或公司的通报)后,立即报告厂长,并通知驻场监督员及调度室。厂长通知调度室启动应急预案,针对不同响应级别,下达减排指令。调度室更新公示牌信息。车间根据响应级别及响应措施进行调整,填写《应对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启动确认表》。调整完毕后,反馈给调度室,再由调度室反馈给驻场监督员及厂长。
接到响应升级、降级或解除预警信息后,由厂长结合实际情况,下达升级或恢复指令,调度室更新公示牌信息,车间执行响应措施,并填写《应对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解除确认表》。
(三)响应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应在确保各生产装置安全稳定的前提下,按照有效性、可操作、可考核的原则,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1、Ⅲ级响应措施
氧化工段零号氧化器(R100)进风量FIC1012、一号氧化器(R101)进风量FIC1080、二号氧化器(R102)进风量FIC1087、三号氧化器(R103)进风量FIC1096在实际运行的基础上降低10%。降风操作要求匀速缓慢调整,时间控制在1小时,车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之后的工艺调整。
降低精馏工段新系统(T651进料FIC6503)负荷2%/h,达到SO2、NOX排放量(=烟气瞬时流量*排放指标[SO2、NOX])降低10%(热油炉工段主操负责实时监控)后,停止降负荷。若新系统降到70%仍无法满足减排要求,则降低精馏工段老系统(T601进料FIC6001)负荷2%/h,达到SO2、NOX降低排放量10%后,停止降负荷。
2、Ⅱ级响应措施
氧化工段零号氧化器(R100)进风量FIC1012、一号氧化器(R101)进风量FIC1080、二号氧化器(R102)进风量FIC1087、三号氧化器(R103)进风量FIC1096在实际运行的基础上降低20%。降风操作要求匀速缓慢调整,时间控制在2小时,车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之后的工艺调整。
降低精馏工段新系统(T651进料FIC6503)负荷2%/h,达到SO2、NOX降低排放量(=烟气瞬时流量*排放指标[SO2、NOX])降低20%(热油炉工段负责实时监控)后,停止降负荷。若新系统降到70%仍无法满足减排要求,则降低精馏工段老系统(T601进料FIC6001)负荷2%/h,达到SO2、NOX降低排放量20%后,停止降负荷。
若精馏工段老系统负荷降到70%仍无法满足减排要求,则降低异丙苯工段负荷(R001进料FIC0006)2%/h,达到SO2、NOX降低排放量20%后,停止降负荷。
3、Ⅰ级响应措施
氧化工段零号氧化器(R100)进风量FIC1012、一号氧化器(R101)进风量FIC1080、二号氧化器(R102)进风量FIC1087、三号氧化器(R103)进风量FIC1096在实际运行的基础上降低30%。降风操作要求匀速缓慢调整,时间控制在4小时,车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之后的工艺调整。
降低精馏工段新系统(T651进料FIC6503)负荷2%/h,达到SO2、NOX降低排放量(=烟气瞬时流量*排放指标[SO2、NOX])降低30%(热油炉工段负责实时监控)后,停止降负荷。若新系统降到70%仍无法满足减排要求,则降低精馏工段老系统(T601进料FIC6001)负荷2%/h,达到SO2、NOX降低排放量30%后,停止降负荷。
若精馏工段老系统降到70%仍无法满足减排要求,则降低异丙苯工段负荷(R001进料FIC0006)2%/h,达到SO2、NOX降低排放量30%后,停止降负荷。
如果降低异丙苯工段负荷到70%仍无法满足减排要求,则将精馏工段老系统(T601、T602、T603、T605、T606)停车,保持系统自身循环。达到SO2、NOX降低排放量降低30%要求。
(四)应对解除及信息上报
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的,地方政府发布信息解除预警。信息联络员接收到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发布预警解除相关信息后,由其通知车间主任下达工作指令解除相应应对措施。驻场监督员将应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汇总,经请示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按照要求向相关部门上报应对措施落实情况
五、保障措施
明确应急响应各部门负责人和应急响应人员联系方式,公司配备办公电话、对讲机、网络等信息获取方式,保证应急信息快速获取与传输。
联系人:张 斌 职务:应急响应小组组长 联系电话:15945669687
联系人:王洪伟 职务:应急响应小组成员 联系电话:15945669685
联系人:张 亮 职务:驻场监督员 联系电话:18646851968联系人:韩奇言 职务:信息联络员 联系电话:18686721007
联系人:全凤毅 职务:应急响应小组成员 联系电话:15945006677
联系人:赵俊铭 职务:应急响应小组成员 联系电话:15245129071
联系人:陈兆辉 职务:应急响应小组成员 联系电话:15945174058
联系人:张 军 职务:应急响应小组成员 联系电话:18745119411
六、培训与演练
1、本方案正式发布后由应急预案组长组织传达下发,各相关部门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2、每次预警启动后对应级别的措施通过调度指令下发至各个相关部门进行学习并执行;
3、公司及相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演练方式可以为桌面推演或实战演练,同时做好应急演练记录和效果评价工作。
七、附则
1、本方案由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一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小组负责制定与解释;
2、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进行修订:
(1)相关部门发生变化或者应急组织机构或职责调整;
(2)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
(3)指挥机构认为应当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附件1:应对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启动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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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JL-SMP-ZX/AH-01-001-01/20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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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启动确认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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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厂传达 预案启动时间 |
接收方式 |
车间接收人 (主任或夜间值班) |
预警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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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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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传达 预案启动时间 |
接收方式 |
班组接收人 (主控班长) |
响应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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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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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荷调整具体参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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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丙苯单元 调整前负荷 |
异丙苯单元 调整后负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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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单元 调整前氧化器风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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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单元 调整后氧化器风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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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馏单元 调整前负荷 |
精馏单元 调整后负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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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SO2、NOX排放量 |
调整后SO2、NOX排放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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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荷调整开始 |
负荷调整结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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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操 |
时间 |
主操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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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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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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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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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对重污染天气控制措施启动/解除确认表》在接收哈尔滨市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文件(重污染天气预警通告)后第一时间由班组长组织认真、及时、准确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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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荷调整严格按照预警通告级别参照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一厂重污染天气应对预案》进行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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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表格内不允许留空项,对填写内容不清楚时由班组长及时与车间沟通。 | |||
附件2:应对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解除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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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JL-SMP-ZX/AH-02-001-01/20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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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解除确认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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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厂传达预案解除时间 |
接收方式 |
车间接收人 (主任或夜间值班) |
预警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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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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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传达预案解除时间 |
接收方式 |
班组接收人 (主控班长) |
响应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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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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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荷调整具体参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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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丙苯单元 调整前负荷 |
异丙苯单元 调整后负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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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单元 调整前氧化器风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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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单元 调整后氧化器风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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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馏单元 调整前负荷 |
精馏单元 调整后负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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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SO2、NOX排放量 |
调整后SO2、NOX排放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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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荷调整开始 |
负荷调整结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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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操 |
时间 |
主操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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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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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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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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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对重污染天气控制措施启动/解除确认表》在接收哈尔滨市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文件(重污染天气预警通告)后第一时间由班组长组织认真、及时、准确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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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荷调整严格按照预警通告级别参照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一厂重污染天气应对预案》进行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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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表格内不允许留空项,对填写内容不清楚时由班组长及时与车间沟通。 | |||
附件3:“一厂一策”公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