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的告知函

来源: 哈石化
时间:2021-01-06

关于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的告知函

哈尔滨市香坊生态环境局:

我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最近一次修编时间为20188月,2020年我公司在厂区污水处理站新建消防事故废水收集池、对热油炉进行了烟气脱硫脱硝治理等改造,因此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第十二条,对我公司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了调整、修订。公司环境风险等级并未发生变化,面临的环境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需要告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门。现将我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内容函告贵局并附修订后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2020年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内容一览表

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

20201221

抄送: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安全与事故调查中心

附件:

2020年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内容一览表

序号

修改清单

页码

1

热油炉新建烟气脱硫脱硝系统,采用SCR脱硝工艺(采用20%浓度的氨水为还原剂)和SDS干法脱硫工艺(以碳酸氢钠(NaHCO3)作为吸收剂),因此增加了新建氨水储罐的风险评估内容

应急预案:P37385080117

风险评估:P65051596083

2

增加了新建消防事故废水收集池作为消防事故废水收集措施的相关内容

应急预案:P118689112

风险评估:P62829677284

3

对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成员、应急装备及物资按实际情况进行了修编

应急预案:P28293334

4

根据企业最新监测报告更新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风险评估:P10-14

5

四个苯储罐由固定式储罐改为内浮储罐,有利于减少空气污染和降低着火爆炸危险

应急预案:P38

6

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补充更新相关附件等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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