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环境信息公示

来源: 哈石化
时间:2016-07-20
1  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

2  引用标准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

3  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1基础信息

公司名称: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石化),隶属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法人代表:杨林

组织机构代码证:72365795-4

所属行业:有机化工原料制造

地理位置: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182号

生产周期:连续

经营范围:生产邻苯二甲酸酐、顺丁烯二酸酐、苯酚、丙酮、α-甲基苯乙烯;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品、危险品、剧毒品)、电器机械及器材、汽车零部件、普通机械及零部件、建材、仪器仪表及相关产品的购销;承揽国内外清洗、防腐、水处理业务;生产、销售防冻液;购销水处理设备并提供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服务。

3.2规模、生产工艺及产排污情况

3.2.1  规模

公司拥有三套生产装置:苯酚丙酮装置、年苯酐装置(停产检修),顺酐装置(暂时停产),主要产品为苯酚、丙酮、苯酐。主要原材料苯、丙烯、邻二甲苯,年使用量分别为78145.2830吨、42697吨、26512.4170 吨。

3.2.2  生产工艺

苯+丙烯→异丙苯→精制、氧化→过氧化氢异丙苯→提浓、分解→苯酚、丙酮

邻二甲苯+空气→氧化→冷却→精馏→苯酐

3.2.3  产排污情况

公司拥有二个生产厂区,设置二个废水排放口。七个废气排放口,实际运行六个废气排放口,四个工艺废气排放口,二个燃烧废气排放口。

一厂区废水主要是苯酚丙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场设计处理能力分别为960吨/天,处理工艺采用生化处理法,废水→隔油池→沉淀池→隔油池→调节池→气浮器→曝气池→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外排至信义污水处理场;二厂区废水主要是苯酐生产产生的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沉砂池→提升池→调节池→隔油池→曝气池→二沉池→巴士槽→总排→文昌污水处理场。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中的三级标准。

排放口名称、污染物处理设施名称、位置、标示牌及工艺流程见下表。

排放口名称

污染物处理设施

位置

标示牌

工艺流程

总排放口1

隔油池、曝气池、生化池等

厂区东南角

污水排放口

生化处理

总排放口2

调节池、曝气池

厂区东北角

污水排放口

生化处理

一厂区废气排放口五个,三个工艺废气排放口(苯酚丙酮装置氧化工段),设有活性碳吸附器,二个燃烧废气排放口(热油炉工段)(每年委托有资质的企业进行监测)。

二厂区工艺废气排放口二个,苯酐装置氧化尾气洗涤塔(停产检修)、顺酐尾气吸收塔(停产)。

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废水方面,公司在污水总排口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监测项目包括COD、PH、流量。

3.3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运行及危险防控措施情况

3.3.1建有两套污水处理系统,一厂区、二厂区各一套。

一厂污水厂处理设计能力:960吨/天,实际污水产生量小于240吨/天。

二厂污水厂处理设计能力:1500吨/天,实际污水产生量小于300吨/天。两厂区分别建有事故应急罐(一厂区2个2000m3,共4000 m3;二厂区1个3000 m3),现均正常运行。

3.3.2 建立三级防控措施,第一级防控措施是设置罐区防火堤,构筑生产过程中环境安全的第一层防控网,使泄漏物料切换到处理系统,防止污染雨水和轻微事故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第二级防控措施是在厂区设置事故池,切断污染物与外部的通道、导入事故池,将污染控制在厂内,防止较大生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环境污染;第三级防控措施是在事故池下游建设事故罐,作为事故状态下的储存与调控手段,将污染物控制在厂区内,防止重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罐后续有回输管道,再慢慢送回污水处理装置前端处理。

根据三套装置的工艺特点及应急设施的具体情况,编制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生产厂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已进行评估及备案,应急组织机构健全 ,应急器材和物资完备,每年组织演练。

3.3.3 苯酚丙酮装置生产中有机热载体热油炉产生的废气高空排放;氧化单元产生的工艺尾气经冷凝和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非正常情况下生产装置排放的气体进入火炬系统;苯酐生产产生的工艺废气经水洗后高空排放。

3.4  监测

厂内手工监测与第三方监测机构(哈尔滨市宇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相结合。

3.5监测内容

3.5.1 废水监测项目

每日监测项目: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每月监测项目:悬浮物(SS)、石油类、挥发酚、PH值、生化需氧量、硫化物、总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苯并(a)芘、总有机碳

3.5.2  废气监测项目

每周检测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每月监测项目:颗粒物、烟气黑度

3.5.3  噪声监测项目

每季度监测项目:噪声。

3.6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

3.6.1  废水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

我公司废水执行的排放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具体限值如下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限值

1

PH

无量纲

6-9

2

化学需氧量

mg/L

500

3

悬浮物(SS)

mg/L

400

4

石油类

mg/L

20

5

挥发酚

mg/L

2

6

氨氮

mg/L

7

生化需氧量

mg/L

300

8

硫化物

mg/L

1

9

总氰化物

mg/L

1.0

1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mg/L

20

11

总有机碳

mg/L

--

12

苯并(a)芘

mg/L

0.00003

*注:检测结果栏“L”符号表示该检测项目的最低检出浓度。

3.6.2  废气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

序号

项目

单位

限值

1

二氧化硫

mg/m3

850

2

氮氧化物

mg/m3

--

3

颗粒物

mg/m3

--

4

烟气黑度

mg/m3

<1

3.6.3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

昼间:60dB、夜间:50dB.等效声级。监测仪器:多功能声级计。

4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4.1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登记制度

我公司在日常环保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制度,积极向市危险废物管理中心申报企业排放各类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和处置方式,排放去向等。对于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等有重大改变的情况,及时与市危废管理中心进行沟通、汇报,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做到合规处置各类危险废物。

4.2 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和危险废管理计划

我公司生产厂各车间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建立了危险废物的产生、临时贮存和利用台账,及时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公司根据生产厂台账的基础信息,对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上报市危险废物管理中心进行备案,每年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的实际情况,及时对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进行更新,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变更的,及时变更申报。

4.3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

我公司按危险废物贮存要求,建立了专用贮存设施,并设置相应的危险废物标识。我公司按危废规范化要求,制作危险警示标识牌、危险废物类别标识牌,印刷化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标签,并按要求进行现场悬挂和张贴。

4.4规范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每年年初,根据企业危险废物的预计产生数量,与危险废物的处置厂家签定委托处置协议,并办理相关的环保转运审批手序。并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转移公司的危险废物,

4.5健全企业内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求,进行危险废物产生信息公开,绘制了装置生产工艺流程图,标明了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害特性,去向及责任人等相关信息,并在车间明显位置进行悬挂张贴。公司建立了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环保责任制,建立危险废物申报档案及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专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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