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环境管理自律承诺书

来源:
时间:2022-11-10

                         环境管理自律承诺书

我们在致力发展生产的同时,将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的理念,自觉承担社会道义和责任,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企业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设置专(兼)职的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的环保人员。

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主动拆除与环评审批规模不符的生产设备,从淘汰落后产能,提升技术工艺上着手,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治污设施与生产能力相匹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建立规范化排污口,推行阳光排污。积极开展自查,不偷排、漏排,若有违法偷排现象,自愿接受包括停产整顿内容在内的各种处罚。若有下列违法行为,自愿采取以下措施整治,一年内发现超标排放一次的,主动限期治理;二次的,自行停产整顿三个月;三次的,自行关停。

四、遵守排污许可制度,严控排污总量,按时交纳排污费等依法应交纳的费用。做到刷卡排污,严格控制排污总量;体谅我镇水环境容量小的困难,无条件服从环保部门的调度,及时限产、停产。

五、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安全稳定。制定并落实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若出现污染事故,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除承担相应责任外,愿主动接受处罚,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最大限度消除影响。

六、建立长效机制,经得起检查。对环保工作常抓不懈、一抓到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经得起各级环保部门任何形式的检查。若被上级环保部门查处的,自行停产整顿三个月。

这是我们向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 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宪忠                                           

联系电话:  13895788211

联系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131号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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